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6:14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名称 |
具体需求 |
控制价 |
1 |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金川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
见附件1 |
0元 |
二、建设要求
为响应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外部公司配合内蒙古工业大学投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全校师生电动自行车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
本项目为满足全校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提高学校内内师生的安全用电及防火防爆意识,确保学校内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并督促、监管学校内居民按国家行政机关发出的安全指引进行充电,禁止私拉电线违法充电,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私拉电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准备将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及充电柜投入使用,相关设备布置根据停车位及配电情况综合考虑。
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及金川校区建设自行车充电站及电动车电瓶充电柜,根据使用情况逐步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辆情况:满足符合中国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常用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池通常为48V/60V/72V规格,选用10路智能充电桩,充电时间大概为6-12小时,充电柜为电动车6门充电柜。
本项目由企业全资投建、每年免费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及充电柜,与投建单位签署全资投建及10年运行维护合同,相关充电费用扣除电费后抵扣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用,减轻学校投资压力,提高建设单位对相关设备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