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1:13
全校师生:
为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消除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公开遴选引入社会第三方公司,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新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各一处。现充电桩已安装调试完毕,即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安放地点
新城校区北区公寓东侧
金川校区北区公寓北侧
二、充电桩开放时间
早6:00至晚23:00(因夜间无人值守,避免夜间发生安全事故,故时间设定如此)
三、收费标准
经公开遴选确定充电按0.25元/时收取。充满后自动断电,按实际充电时长计费。
四、相关要求
1.每个充电位每次只能充一辆电动车(仅限于两轮、小三轮电动车充电使用),充电完成后请尽快将电动车驶离充电桩,空出充电位,方便其他电动车充电。
2.充电前请关闭电动自行车,充电完成后应及时断开电源,避免长时间充电造成电池过热、变形,引发爆燃火灾火情等。
3.请车主保管好各自的电源适配器和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自行承担后果。
4.请勿在充电桩邻近放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化学品、易燃蒸汽等危险品。
5.请广大师生员工务必牢记不得将电池带入寝室或教学楼充电,不得从楼内拉出“飞线”充电等。
6. 如发现充电设备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设备厂商或管理人员报告,负责人刘经理:14747384044。
敬请全校师生周知!
附件: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使用操作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