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启用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1:13  

全校师生:

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消除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公开遴选引入社会第三方公司,新城校区、金川校区新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各一处。现充电桩已安装调试完毕,即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安放地点

新城校区北区公寓东侧

        金川校区北区公寓北侧

二、充电桩开放时间

早6:00至晚23:00(因夜间无人值守,避免夜间发生安全事故,故时间设定如此)

三、收费标准

经公开遴选确定充电按0.25元/时收取。充满后自动断电,按实际充电时长计费。

四、相关要求

1.每个充电位每次只能充一辆电动车(仅限于两轮、小三轮电动车充电使用),充电完成后请尽快将电动车驶离充电桩,空出充电位,方便其他电动车充电。

2.充电前请关闭电动自行车,充电完成后应及时断开电源,避免长时间充电造成电池过热、变形,引发爆燃火灾火情等。

3.请车主保管好各自的电源适配器和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自行承担后果。

4.请勿在充电桩邻近放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化学品、易燃蒸汽等危险品。

5.请广大师生员工务必牢记不得将电池带入寝室或教学楼充电,不得从楼内拉出“飞线”充电等。

6. 如发现充电设备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设备厂商或管理人员报告,负责人刘经理:14747384044。

敬请全校师生周知!

 

附件: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使用操作流程

内蒙古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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