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校长办公会纪要〔2024〕15号文件要求及施工进度安排,从11月9日起我处陆续对新城和金川校区部分建筑(附建筑明细表)楼顶吊装光伏发电设备,届时,施工建筑周边将会动用大型吊装机械。
后勤管理处已着重要求施工方加强施工安全措施,并及时督促施工进度,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力求尽快完成该项作业。也请广大师生注意安全警戒标识并绕行该区域,由此带来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附:《光伏设备投放建筑明细表》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8日
上一条:关于11月10日考试增加通勤车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金川校区电力大楼停电的通知